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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德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
作者:   时间:2023-05-17  来源:    浏览

各科室:

为深入理解书院制育人模式内涵,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引导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,书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,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,全面贯彻落实全国、全省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以成为地方本科院校双院协同育人办学创新典型为目标,坚持改革创新、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,着力解决书院发展过程中的本科教育教学实际问题,培育一批特色鲜明、成效显著,具有示范性、应用性和创新性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。

二、项目类别

书院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不超过3项,可按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两类申请,从中择优遴选1项推荐参加学校教研项目立项申报。研究内容结合学校项目申报指南,围绕书院制人才培养模式、“三全育人”、创新创业教育、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开展。

院级重点项目给予每个项目0.8万元资助,研究期限为1-2年;一般项目给予每个项目0.5万元资助,研究期限为1-2年。获批学校教研项目立项的院级项目,书院不再重复给与经费资助。

三、项目申报要求

(一)项目申报人员要求

1.重点项目主持人能够针对关键问题进行整体、系统研究,有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管理经验,须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项目组成员职称结构合理,分工明确,项目成员数量(含主持人)限8人。鼓励书院吸收外校、行业、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,有外校、行业、企业人员参与的项目,每增加一个单位,成员数量可增加1人。

2.一般项目主持人要有丰富的教学经验,热心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。项目组成员职称结构合理,分工明确,项目成员数量(含主持人)限8人。

(二)项目申报规定

1.每个申报人限主持项目1项,参与不超过1项(不含主持),不主持项目时参与不超过2项。

2.以下3种情况不得作为本年度项目负责人申报:(1)未结项的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负责人;(2)承担过学校教学项目(含质量工程项目和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)且未按时结项的项目负责人;(3)2023年不具备结项条件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。

3.项目实行限项申报。重点项目:限报1项。一般项目:向校级项目推荐1项,院级一般项目1-2项。申报重点项目未获立的,确定为一般项目。

4.2022年省本科高校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青年组一等奖以上获奖教师、2022年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获奖教师(第一指导教师,以创新创业为主要研究内容)可单列指标申报学校教研项目。

(三)项目结项要求

1.重点项目

改革实践:依据国家政策以及先进的教育理念,结合书院教育教学改革历程与现状,凝练改革特色和成果,找准问题所在,提出具有建设性的、可执行性的建议和措施,并能够在学校或书院教学改革实践中应用,产生显著效果。

成果形式:

(1)形成具有可推广的教学改革实践经验,项目依托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成果显著。

(2)完成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,并提交结项报告。

(3)项目成员原则上需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研究论文。研究成果(包括专著、论文、软件、数据库、专利等)公开出版(发表)时,应在醒目位置标注项目信息和立项编号,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。

2.一般项目

改革实践:依据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,结合书院制人才培养模式、“三全育人”、创新创业教育、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实况,凝练改革成果或提出创新教育教学改革方法,要求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应用,并产生显著效果。

成果形式:

(1)形成具有可推广的教学改革实践经验。

(2)完成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,并提交结项报告。

(3)项目成员原则上应在CN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研究论文。研究成果(包括专著、论文、软件、数据库、专利等)公开出版(发表)时,应在醒目位置标注项目信息和立项编号,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。

四、项目运行流程

(一)申报立项

1.申报人依据项目填写《河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》(简称《申请书》,见附件1)。

2.书院组织评委会进行项目立项评审,并择优立项,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,并报学校备案。

3.书院结合院级项目申报评审情况,按照限项规定推荐1个项目参评校级项目。

4.通过评审确定立项的项目签订任务书(见附件2),明确研究任务、研究进度、考核指标、经费预算等。

(二)中期检查

2年期的校级项目立项1年后需进行中期检查。

(三)项目结项

1.书院拟于每年10月份左右组织各类教改项目的验收评审,校级项目以及院级项目通过校级验收的均被认定为校级教改成果。

2.项目建设期限为1-2年,原则上不接受延期结项。

五、材料报送

1.5月23日前,各申请人提交《河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》至党政办,联系人:甄博雯,联系电话:67789888。

2.5月26日前,书院组织评委会对项目申报人提交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过后,完成院级项目立项评审与推荐工作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未尽事项按学校相关制度规定执行。


    附件1:河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.doc

    附件2:河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任务书.doc


河南工业大学明德书院

2023年5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