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明德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的通知》,近期书院组织专家组对所有申报的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了评审。经专家组评审,书院拟立项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重点项目1项(推荐学校)、一般项目2项(推荐学校1项),名单见附件。特此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0日17点,任何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书院党政办提出。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电话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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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德书院
2023年5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