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学院审核,近期拟对在2022-2023学年度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,确定奖励陈苗苗等52名同学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如对以上人员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到明德书院104团委办公室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16日—2023年10月20日
投诉电话:0371-67789271 18623717233
投诉邮箱:rjxyzzzx@126.com
明德书院
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