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关文件要求,我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织机构,现将名单面向全院公示3 个工作日( 2026年 9 月 7日 8:00 起,2026年 9 月10日 8:00 止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渠道向书院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反映。
联系方式:
明德书院: 谷老师 0371-67789939;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371-67756963;zzzx@haut.edu.cn;
明德书院
2026年9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