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文件要求,我院成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织机构,现将名单面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(2025年 9月8日 8:00 起,2025年9月11日 8:00 止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渠道向书院、学校学生资助部门、纪检部门反映。
明德书院办公室: 0371-67789271;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0371-67756963;
明德书院
2025年9月8日